12:30 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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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3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了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太亨彻和朴容日、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内阁成员列席了会议。 全会提出了四项议程: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法、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口物资消毒法、批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体110(202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批准东海岸地区国土建设总规划。 全会解释了经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的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法和进口物资消毒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法共设90个条文,明确规定保护人民健康且提供稳定幸福的生活条件、社会保险金的保障和支出、社会保险机关的成立和运营及其任务等内容。还反映了社会保障手续和社会保障机关的组织运营、对有功者的特殊待遇、对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遵守和施行有关法律方面的原则问题。 进口物资消毒法具体规定了严明边境口岸进口物资消毒制度和秩序,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且彻底保护人民生命方面的问题、有关违反进口物资消毒程序、方法和消毒秩序行为的处罚内容等。 全会就主体110(202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东海岸地区国土建设总规划作了报告。 全会在充分研讨上述议程的基础上,一致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口物资消毒法》、《关于批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体110(202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关于批准东海岸地区国土建设总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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